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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六安市开展2018年度 物业管理行业“十佳感动人物“评选的通知

各县区房产局、霍山及金寨行政执法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宣传物业行业,扩大行业的影响力,推进行业健康发展,融合物业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决定在行业内开展“十佳感 动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的参评条件和评选方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到通知后,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于121日前将申报表报所在区县物业科,经区县物业科初审后于1215日前报市物业科、物业协会。

二、参评范围:凡在六安市辖区范围内的六安市物业协会会员单位员工。

三、参评条件:

1、凡是在2018年度发生的物业企业员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等事迹均可申报。

2、事迹要求真实发生,且确实为业主、为公众带来利益或赢得了广大业主的好评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引发正能量和弘扬正气的好人好事。

3、严禁杜撰。

4、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得申报:

4.1被申报人同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2有损害业主利益行为引发公众事件的;

4.3非六安市物业协会会员单位的;

 

 

四、评选方法:

1、全市仅最后评出十人,主要依据是申报材料及背景调查、相关媒体宣传资料;

2、各县区初审后上报,市局和市协会联合复审,不仅审查材料,同时会赴现场调查,能过对真实情况的了解评估,最后确定“十大感动人物“,并授予奖牌。

3、各县区初审时也可参照以上方法并在意见栏说明调查情况。

  特此通知

 

 

 

 

 

 

六安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申报表

               2018年度物业行业“十佳感动人物”申报表

申报单位


所在项目


姓名


岗位职务


 

 

 

 

 

 

 

 

主要事迹


单位意见


所在街道意见


所在社区意见


区县审查意见


市局意见


 

十佳感动人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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