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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 六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房产局、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高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2018年度综合实力排名(30强)评选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活动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外地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在本地设立的分公司,注册地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满三年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是六安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参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连续三以上的物业服务资历,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证照齐全,本年度在本市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 2.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三年内无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无违规招投标等事件发生。 3.所管项目综合管理水平较高,业主满意度达85%以上。 4、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工作,社会声誉良好。 5.企业盈利水平较强,依法纳税,公司效益及纳税总额在本市同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6.有突出的企业文化和创新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带头树立物业服务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在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2.本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及纳税证明; 3.企业认为应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 四、 评审程序 1、 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上报给各县(区)房产局,各县(区)房产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2、 评选活动设立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由六安市物业管理协会邀请业内相关专家组成。 3、 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按照评选标准对各类申报材料分别进行评定,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定结果,向相关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后,经过协会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申报企业综合实力年度排序。 4、 申报企业综合实力年度排序公示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2018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序前30名。 五、评选要求 1、六安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序评选工作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整个活动(包括申报、评选、颁奖、宣传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2、 申报资料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相关业绩需经县(区)级主管部门核准、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不允许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3、被评为“六安市2018年度物业服务综合实力30强企业”,由六安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证牌,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4、 被评为“六安市2018年度物业服务综合实力30强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六安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证牌: (1)企业发生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的; (2)因出现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因,造成重大群体上访事件、负面影响较大的; (4)企业负责人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5)参加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 5、六安市物业服务综合实力30强企业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 特此通知
2018 年11月15日
附:2018年度六安市物业服务综合实力30强企业评选推荐申报表 2018年度 六安市物业服务综合实力30强企业评选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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