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物业管理议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六物管〔2013〕07 号
各成员单位:
现将《物业管理议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办法》做好自查等考核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物业管理议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物业管理议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力推进物业管理议案办理,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构建“以为主”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根据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金安、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市直物业管理工作有关部门。
二、考核办法和内容
对区政府(管委)的考核标准(见附件 1)采用百分制进行,包括制度建设、组织保障、工作机制、集中整治、业主自治、信访投诉、行业管理、创新工作等方面。对市直物业管理有关部门考核标准(见附件 2)采用百分制进行,包括领导重视、政策支持、工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创新等。
三、考核组织
对物业管理议案办理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委牵头,有关人员参加,成立考核小组。
四、考核时间
2013 年 11 月中旬。
五、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需准备一份考核汇报材料;
2、被考核单位需准备考核内容材料,包括工作创新的档案资料、表格、结果等;
3、被考核单位对考核内容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
4、需抽查的内容,由考核小组临时抽查决定。
六、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
1、对区政府(管委)考核得分作为 2013 年度市政府对区政府(管委)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作为 2013 年度城镇建设先进县区考核重要参考;
2、对市直物业管理有关单位考核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报市政府,对工作优异的予以表彰。
附件:1、区政府(管委)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2、市直有关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2、市直有关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 1
区政府(管委)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序 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一 | 制度
建设 (10 分) | 1、建立物业管理区为主工作机制(区 政府、管委出台文件) | 2 | 建立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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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对区直有关部门和街乡物业 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 2 | 制定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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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 2 | 制定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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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开展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活动 方案 | 2 | 制定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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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司法部门和法院支持物业服 务费用收取办法 | 2 | 制定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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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组织 保障 (10 分) | 1、领导重视,明确分管领导,成立 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组织 | 2 | 缺 1 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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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一个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区 物业管理活动 | 2 | 确定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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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区直有关部门和街乡物业管 理工任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 | 2 | 缺 1 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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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实现物
业管理工作“六有”,即有机构、有
人员、有制度、有分管、有办公场所
有工作经费 | 、 2 | 缺 1 项 扣 0.5 分 , 扣 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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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区有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员 | 2 | 有得 2 分,发现缺 1 个扣 0.5 分,扣完为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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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作机制(10 分) | 1、年初有工作计划,召开专门工作 会议 | 2 | 缺 1 项扣 1 分,扣完 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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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对区直有关部门和街乡物业管 理工作督查方案和结果 | 2 | 有方案得 1 分,有结 果得 2 分,没有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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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季度对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方案 和结果 | 2 | 有方案得 1 分,有结 果得 2 分,没有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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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区、街(乡)、社区(村)物业管理工作经费,保证正常运转。 | 2 | 有得 2 分,发现缺 1 个扣 0.5 分,扣完为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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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集中 整治 (30 分) | 1、开展住宅小区业主走访活动情况 是否有记录,问题梳理结果; | , | 有记录得 2 分,问题 梳理得 2 分,不全面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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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中整治的住宅小区建成住宅小 区百分比; |
| 80%以上得 4 分,50% 以上得 2 分。50%以下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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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四 | 集中 整治 (30 分) | 3、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效果要与该小 区物业服务等级相符;没有物业服务 的要达到四级服务等级标准; |
| 抽查发现 1 个不达标 扣 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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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主对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和物业
服务满意度; |
| 开展满意度调查得 2 分,调查面达 50%得 2 分,无结果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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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宅小区收费率情况; |
| 收费率达 80%得 4 分, 低于 50%的 1 个扣 0.5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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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执法进小区落实情况; |
| 落实得 6 分,发现 1 个小区执法不到位的 扣 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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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效果巩固,建 立长效机制情况; |
| 全部建立长效机制的 得 4 分,部分建立的 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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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业主 自治 (10 分) | 1、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 |
| 达80%以上得2 分,50% 及以上得 1 分,50%以 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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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情况; |
| 达80%以上得2 分,50% 及以上得 1 分,50%以 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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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指导监督工
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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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得 2 分,发现未 培训指导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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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 |
| 发现有不履责的 1 个 扣 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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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 业“三位一体”实施运行情况。 |
| 实施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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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信访 投诉 (10 分) | 1、建立区、街(乡)、社区(村)业
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层次物业管 理投诉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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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得 2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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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各类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办理情况(包括口头或书面、电话、网络等); |
| 全部办理好的得 2 分 发现一起未处理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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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管案件转办督办情况(以通报 为准); |
| 及时督办得 2 分,有 1 个不合格的扣 0.5 分 扣完为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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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公示 牌设立情况; |
| 全部设立的得 2 分, 发现未设立1 个扣0.5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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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大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情况。 |
| 以街为单位召开 1 次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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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市直有关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序 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一 | 领导
重视
(20
分) | 1.主要领导亲自过问; | 10 分 | 主要领导过问有实际 效果得 10 分,没有的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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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分管领导; | 5 分 | 分管领导负责,有实 际效果得 10 分,没有 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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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具体经办工作人员。 | 5 分 | 有得 5 分,没有不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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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策 支持 (20 分) | 1.细化《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涉 及本部门职责; | 6 分 | 有得 6 分,没有不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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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细化落实市政府市政〔2013〕45 号文件精神; | 7 分 | 细化落实得 7 分,没 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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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工作职责细化落实情况。 | 7 分 | 细化落实得 7 分,没 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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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作
开展 (40 分) | 1.职责履行情况 | 6 分 | 履行得 6 分,没有履 行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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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政府、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 交办工作完成情 况; | 6 分 | 完成得 6 分,没有完 成 1 件的扣 2 分,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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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效果; | 8 分 | 有效果的得 8 分,没 有效果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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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区级执法进小区开展情况: | 10 分 | 支持得 10 分,不支持 1 件扣 2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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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 | 10 分 | 配合得 10 分,不配合 1 件扣 2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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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依法
行政
(10
分) | 1.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 5 分 | 开展宣传得 5 分,没 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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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区级依法行政。 | 5 分 | 指导得 5 分,没有不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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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工作 创新 (10 分) | 机制创新、举措创新等。 | 10 分 | 有创新 1 项得 5 分, 满分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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