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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 管理模式的通知

关于推行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 管理模式的通知

住建房〔2012〕3 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提高人居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社区的协调职能,调动业主委员会工作积极性,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决定在六安中心城区推行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位一体”的主要内容

“三位一体”是指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并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内,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起的物业管理小区联合工作组,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打造和谐、模范小区。

二、职责界定

(一)社区居委会在“三位一体”的工作中占主导地位,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受理小区业主投诉,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建立相关议事制度,牵头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保管等。

(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督促业主遵守管理规约、协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物业服务企业反馈等。

(三)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小区内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设备保养及维护工作,统一管理小区内停车场车辆等。接受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协调,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做好安全防范等。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处理好事关小区和谐、稳定的事务。

三、健全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事关小区的全面性事务,带有普遍性或共性的问题制定统一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及时排查、解决物业矛盾纠纷,重大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行动,相互交流、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监督制度。在三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积极让广大业主参与和监督,如邀请少数业主代表或楼长参加联席会议、定期发放和收集业主意见、及时公示各种规定和决定等,让业主充分参与,增强业主认同感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是科 学发展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构建和谐六安、幸福六安的需要。各相关单位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建立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工作。

(二)建立试点,逐步推广。金安、裕安区,开发区要积极组织,结合本区实际,按照“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在中心城区各街(乡)选择 1—2 个基础较好的小区进行“三位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三)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金安、裕安区,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民政部门负责“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业务指导,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负责“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督促检查落实,社区负责“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六安市民政局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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