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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方案

金安区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方案 

金物办〔2013〕4 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政〔2013〕45 号)文件精神,争取在短期内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 7 月 1 日到 9 月 31 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集中整治,整治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进行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氛围。并组织社区、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对各小区内环境卫生、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开窗扒门、违规装修、毁绿种菜、擅自改变住宅用途、散养家禽、违规排放、擅自经营棋牌室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摸底。针对每个住宅小区不同情况制定整治措施,能够自行整改的及时整改到位, 不能自行整治的,将问题梳理上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8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由区政府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参加,对第一阶段各住宅小区梳理上报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对于区级执法有难度的,向市级执法部门申请协助执法、联合执法或委托执法,争取在第二阶段将所有问题处理完毕。

第三阶段: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秩序安全、绿化养护等方面重点组织检查验收。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完成在今年年底前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工作任务。

 

金安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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