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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暂行办法的通知

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暂行办法的通知

裕政办〔2013〕4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趴《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有效化解物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建立“以块为主、以行业专业指导为支撑、物业服务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调解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预防与调节并重,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有利于彻底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则。

1、申请调解。物业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2、审查受理。调解委员会要对当事人提出的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受   理条件的,应及时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其他合法解决途径。

3、调解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受理后,调解委员会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解,   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调解委员会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可能引起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应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4、履约回访。调解委员会应当适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调解协议约定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义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建立区、街道(乡镇)、村居(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纠纷指导和调解组织体系。

2、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本区重大、疑难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安排协调全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房产分局,业务上接受区房产分局和区司法局指导。

3、街道(乡镇)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托街道(乡镇)司法所,吸收具有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指导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

4、村居(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为住宅小区所在的村居(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专职和兼职人员,负责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定期向街道(乡镇)上报受理及调处情况。街道(乡镇)、村居(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变更及其人员组成、调整情况,应报区司法局和区房产分局备案。

四、调解范围和工作制度

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之间因维修资金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和相关区域环境卫生与公共秩序维护中的纠纷; 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费、履行相关义务等物业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自行管理及其依法授权履职中发生的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业主及使用人违反有关房屋租赁、违法建设和装修等方面约定引发的纠纷;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其他在物业使用、管理、服务方面的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街道(乡镇)、村居(社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了解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及矛盾动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物业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制度。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要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对调解的物业纠纷要分类统计,定期进行分析。街道(乡镇)要按月报送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信息。村居(社区)强化责任意识,对受理或调处的物业纠纷及时上报。

五、保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物业纠纷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所需的人员培训、考核、奖励等各项资金要予以保障,街道(乡镇)、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及其设施设备由各街道(乡镇)负责协调落实。  街道(乡镇)要组建一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政治过硬的高素质物业纠纷调解队 伍,建立岗位责任制、工作例会、调解业务登记和档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普及物业管理知识,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要主动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要选派优秀法官、律师、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并加强管理,确保依法、公正调解。区司法局、区房产分局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会同各级调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调解,形成物业纠纷调解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区房产分局要加强对物业专家的监督指导,各街道(乡镇)、村居(社区)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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