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业主心声  反映会员诉求

引领行业发展  共创和谐六安

首页 >> 新闻动态 >>行业交流 >> 别再黑物业了,这些都是不是我们的活儿!
详细内容

别再黑物业了,这些都是不是我们的活儿!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148.jpg

家里灯泡坏了,找物业!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151.jpg

停水停电了,找物业!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155.jpg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还找物业!

……

在一些业主眼中,只要是出现问题就要求物业解决。


01


不是啥事都得管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159.jpg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02.jpg

“物业不就是为业主服务的吗?怎么打个过墙眼这么简单的事也要钱呢?”

某小区的陈先生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称由于自家移装有线电视,需要打一个过墙眼,但在得知需要付服务费时,陈先生却表示出极不认同的情绪。

“以前像打过墙眼这种活,我们都是找物业公司来解决的,从来也没收过钱。我们是小区的业主,我认为只要是小区里的事,物业都应该管。”

其实,业主向物业提出要求,物业公司基本上总是义务服务的,为的就是和业主搞好关系。但原则上,小区公共区域以外的服务,属于物业公司的增值服务,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需要收取一定的劳工费用。

但是由于物业长期的义务服务,业主也就形成习惯,有什么事都找物业,而且觉得这种义务服务是理所应当的。


02


业主的自以为然

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

大多数业主都“大概知道,但具体不清楚”,

有的业主甚至认为:

“只要是小区里的事,都归物业公司管”。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07.jpg

比如小区内道路破损

比如电梯维护

比如房屋漏雨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11.jpg

比如停车管理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14.jpg

又比如小到家里更换灯泡

在不少业主眼中,这些都应该被归为物业服务的职责范畴,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服务要求。一旦物业公司的服务没有达到业主自行制定的服务标准,就可能引起业主的不满情绪,甚至影响物业管理费的收缴。


03


小区乱像  

在一些社区内,私搭乱盖的现象极其严重,

有业主曾笑称:“我们买的不是房子,是宅基地。”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19.jpg

▲种菜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22.jpg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26.jpg

▲违建

微信图片_20180401203229.jpg

▲乱拉电线


04


物业没有执法权

出现问题后,很多业主找到物业反映这类情况,但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某住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出现业主私搭乱建的情况后,物业公司曾多次派人到现场勘查,并上报到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有关部门也曾多次下令整改,但是相关业主迟迟未见动静,并且这种情况在小区里愈演愈烈,近乎疯狂了。”

但是面对这种状况,物业公司也是十分无奈,业主的这种不满情绪物业公司也能理解,但是物业公司只能监督、制止、上报,并没有执法的权力。

对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的解释,大部分业主并不认同,他们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就理应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着想,对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行为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及时制止,否则就是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表现。

小区业主私搭乱盖、私家车在小区里被划伤……这些该不该物业负责呢?

不少业主认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为业主负责。


05


无效投诉

出了问题,业主就想着要去投诉物业公司!

但不少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是因为物业不作为!

而是因为大家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或住户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以上这些误区,即便投诉,也是无效投诉!


06


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

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是业主或住户自己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


07


这些事是开发商的事

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不少业主把应由开发商负责的问题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08


这些事是有关部门的事

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管理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调节物业矛盾纠纷、查处业主家里被盗、处理违章搭建、违规改装修住房、业主占用绿地和道路等等,这些事是政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辖区公安部门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这些事情,有的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有责任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工作;有的物业公司有责任监督、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09


这些事是相关企业的事

业主家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由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也不是物业公司的事。《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由于目前城市供水、供电等企业在收费时,仍看总表计费,并由物业公司按分户表代收代交,一些业主就认为是物业公司收水电费,实际上是物业公司替业主交费,替供水、供电、供暖等企业收费。因此,一方面,物业公司不能将水、电、气费与物业服务费捆绑到一起收;另一方面,供水、供电等企业也应该付给物业公司一定的劳务费。目前,供水、供电企业除无偿占用物业企业的人力资源外,还由物业企业和业主承担总表与分户表之间的巨额差价,加重了物业企业和业主的经济负担。


10


这些事才是物业公司的事

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范围有哪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和物业公司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侵害业主权益,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也可向法院起诉。对业主要求解决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事,物业公司应积极与有关方面反映沟通,争取使问题得到解决。

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物业服务合同外的工作,都属于变相侵占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权益。一方面,物业费不能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支出,对业主合法权益也是一种侵害;另一方面,增加物业服务企业成本,也影响物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


技术支持: 阿拉丁网络传媒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