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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物业企业项目经理能力提升----物业资质取消后的物业管理重点、要点、难点解读”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新矛盾、新目标的号角,依法治国,改革开放,简政放权,以人民利益出发,成为中国新发展的主旋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被取消,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被放开,物业服务市场被回归,物业服务行业进入了无证发展的新时代。 奋进在无证时代物业服务的新征程,机遇与风险并存。政府行政管理如何从企业资质审批的事前管理走向对物业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在无证时代规避风险开展人民满意的物业服务?业主如何适应新时代的变化?行业协会如何开展有效的自律管理?市场如何发生新的变化…这些都是无证时代物业服务行业的痛点与现实反思。 同时伴随着物业管理规模的扩大与管理项目类型的多元化,因物业项目在服务中的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及安全危机事件处理不及时而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同时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满意度低而引发的收费纠纷也呈暴发式增长态势。已经成为制约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和生存的主要因素。 为提高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执业水平和项目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于2018年05月在 江西.南昌市 开展“全国物业企业项目经理能力提升-----物业资质取消后的物业管理重点、要点、难点解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适合对象 1、各级房地产和物业行政主管单位领导、各房地产企业分管物业领导; 二、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第一单元:新时代的物业管理特点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被取消物业服务进入无证时代 2.物权归属纠纷增多,纠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3.意外自然灾害增多,导致物业管理责任承担加大 4.《劳动合同法》实施,物业服务成本剧增 5.《侵权责任法》实施,安全保障导致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大,高空抛物可能会使物业服务企业代为受过 6.业主维权意识高涨,容易诱发群体事件 第二单元:信用评价时代的物业项目管理 1.所有权决定一切 2.不得侵害个人的根本利益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4.符合证据举证要求 5.典型案例分析 (1)无证时代物业管理服务的出路在哪里? (2)南京市中院民四庭的报告就物业纠纷案件归类为五大类型: ①物业服务企业追讨物业费纠纷; ②业主财物、人身受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件; ③与业主自治管理相关的业主撤销权、业主知情权案件; ④物业移交产生的纠纷; ⑤业主委员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有关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属纠纷。 (3)5城市近年物业费均价、最低工资标准及 CPI 情况 (4)5城市物业费均价走势对比 (5)物业公司发展路径示意图 (6)媒体报道物业服务行业的高频词示意图 (7)物业费话题网民发帖高频词示意图 第三单元:新时代、新思维、新矛盾、新目标 1.资质取消 2.价格放开 3.市场回归 4.无证时代物业服务经营策略的调整 (1)经营目标调整 (2)新承接项目调整 (3)在管项目调整 (4)物业费定价成本回归 (5)绩效考核以价值为主导 (6)微利经营成为历史 第四单元: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以案说法 1.多地发生“电梯吃人”事件“电梯吃人”谁之过?电梯首负责任包含哪些内容? 2.火灾猛于虎,消防责任重于泰山 从迪拜79层摩天住宅楼着火零死亡的启示说起 3.从广州2010年5月7日、北京2012年7月21日的水侵案例中物业管理应该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 第五单元:追讨物业服务欠费 1.目前收缴物业费的一般方法 2.物业催费难的原因 (1)开发商的过度承诺 (2)业主缺乏付费意识 (3)开发商的工程质量 (4)物业服务不到位 (5)业主恶意欠费 (6)相邻业主纠纷 (7)市场环境不好 (8)法律法规不完善 3.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误区二: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误区三:法不责众跟风不交费 误区四:以开发商没有履行义务为由不交费 误区五:以业主家被盗等为由不交费 误区六:对利用共用面积经营不满为由不交费 4.强化物业管理消费意识,追讨拖欠费用 5.物业催费快捷途径——支付令 (1)支付令与民事诉讼法 (2)支付令对物业服务费的作用 (3)支付令申请书 (4)支付令的真正作用 6.老赖真正的末日终于来了 ——44部门签署《备忘录》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案例1:业主拖欠物业费被限制坐飞机 案例2:上最高院黑名单“老赖”不能买机票 第六单元:25个物业服务重点关注问题解读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地点:江西●南昌市 培训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11日 (9日全天报到 ) 四、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2380元/人,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发票、茶点、场地费。 注明:培训费不含食宿,食宿费用自理,住宿费用详见报到通知。 五、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物业专题培训师资由物业管理行业高端培训专家、国内大型优秀物业企业职业经理人、高校物业管理专业教师组成。 李钊: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客座教授,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客座教授。 专业成就:作为物业管理行业法律资深专家参与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全国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工作。 承担着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清华大学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的教学任务。 担任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大家看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房地产与物业管理特约嘉宾。 专著:《物业管理法律理论与案例分析》。 六、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网上公示。全国通用。 对已持有证书学员,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对证书做继续教育记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剑:18311308664 010-52906449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青年创业大厦A座616 八、其它 欢迎各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
《物业项目经理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 报名表
此表复印有效,请填写时字迹工整、清晰。 特别注明: 1、参加培训时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 2、参训学员请提前将开票信息发给招生老师。(单位公章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抬头) 3、《课程安排、报到通知》将于开班前10天由招生老师统一发送,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食宿费用、日程安排及其它有关事项。 4、培训费不含食宿,食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标准详见报到通知。 5、欲了解中心其他培训专题的详细信息,请与课程顾问、招生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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