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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侵权人,物业先承担补充赔偿

7月23日晚上9点多,在南京浦口区浦欣家园39栋楼下,居民徐先生报警称妻子踩上小区地上被人乱扔的西瓜皮后滑倒,左手触地后可能骨折,现在动不了。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受伤的罗女士一脸痛苦的表情坐在地上,左手不能动弹且明显肿胀,左腿也站不起来了。随后,罗女士由120送往医院治疗。据介绍,现场正好灯光昏暗,地上又有西瓜皮。目前,罗女士家人准备向小区物业讨要说法,希望对此进行赔偿。记者采访律师得知,罗女士的索赔可能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同时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意外:

小区夜行,脚踩西瓜皮致骨折


不慎踩到别人乱丢的西瓜皮,滑倒后摔断了骨头,这种貌似只在喜剧片里上演的桥段,真实地发生在浦口浦欣家园的罗女士身上。当天晚上9点多,罗女士和丈夫徐先生在自家小区里散步,罗女士突然滑倒在地,徐先生仔细一看才发现罗女士是踩到了地上一片乱丢的西瓜皮。


摔倒后的罗女士坐在地上一脸痛苦,她左手不能动弹,左腿也已无法站立。心急万分的徐先生立即报警,并联系了120。在热心居民的帮助下,一起把妻子抬上了救护车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拍片诊断,罗女士的左手骨折,可能倒下时,她本能地用左手撑地,身体的重力导致用力不均的左手骨折。


原本整洁的小区路面上,怎么会有西瓜皮,又这么巧被罗女士踩到了呢?徐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小区路灯较少,且灯光昏暗,如果夜晚在小区里走动,很难看清地上的东西。最近盛夏酷暑,西瓜大受欢迎,但有些不自觉的居民吃完西瓜后,将西瓜皮乱扔。“如果踩到滑倒的是老人,或者是孕妇,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徐先生说,到现场处理的民警让他们先救治,至于赔偿问题,到时如有需要,就把小区物业一起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实在不行就走司法程序处理。


走访:

市民讲究卫生,瓜皮乱丢很少见


那进入盛夏后,西瓜皮乱丢的情况常见吗?罗女士的事故是意外,还是经常性的事故隐患呢?记者随后走访了南京多处街头西瓜临时摊点及农贸市场,发现街头很难见到西瓜皮,罗女士这种遭遇还真是偶发事故。


在秦淮区三七八巷农贸市场的一些水果摊前,记者发现市民在选择消暑食品上,很多市民的确都对西瓜情有独钟。在对于西瓜皮的处置问题上,一些摊主和市民表示,会统一收集后扔进垃圾桶。而在水西门大街附近的临时瓜摊处,也很难见到西瓜皮。记者看到,不少店铺门口都有一个较大的垃圾桶,用来盛放果皮垃圾。当记者问道是否遇见过随意丢弃瓜皮的人时,他们都摆摆手表示没有:“现在大家都挺讲究的,没人好意思乱扔垃圾。”在夫子庙搞清洁的环卫工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马路上清扫时很少看到西瓜皮之类的垃圾,且马路上垃圾箱很多,没多远就设置一个,多数人还是愿意走几步扔进垃圾箱的。不少市民称,罗女士踩到瓜皮滑倒,可能与当时的道路环境、时间点以及罗女士自身的疏忽都有一定关系。


罗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妻子的手还在治疗中,他已经打算治疗得差不多时,约上物业一起到派出所进行调解,若实在无法调解成功,他打算走司法程序进行解决。记者上网搜索发现,这种在自家小区被“绊倒”“摔倒”的事件并不少见,但责任的界定和分担较为复杂。


律师:

责任界定较复杂,关键看受害人举证


记者查询发现,曾有业主在自家小区内踩到混有清洁剂的水坑滑倒致髌骨骨折,他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后,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判定原告对自身滑倒致伤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应承担次要责任。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陈令霞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相关社会活动的人或机构,应当对相关公众的人身安全负担合理的保障义务,因其疏于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不作为导致受害人之损害发生,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受害人之损害由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可以对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行使追偿权。陈律师称,相较于公安机关所承担的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国家使命和职责,物业公司的职责具有较强的预防性、自治性和辅助性。因此,物业服务企业仅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即由侵权者先承担赔偿责任,在无法找到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由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侵权者进行追偿。


就本案例而言,罗女士踩到的西瓜皮是第三者丢弃的,但这个第三者并不容易找到。而作为物业,对于小区路灯较少且灯光昏暗的情况没有做到合适的提醒和事故预防,显然是疏于管理义务的。因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罗女士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受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需要罗女士进行举证,包括及时对现场进行摄影、录像,及时调取小区监控,或寻找相关目击证人,保留好治疗单据、病历记录以及所有能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如受伤较严重,还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进一步确定自身损失。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材料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责任的划分。陈律师告诉记者,因为涉及举证的困难,建议罗女士通过协调的方式跟物业解决问题。如果达不成,可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上诉至法院。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梅建明;实习生:王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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