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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你还没缴物业费吗?金寨物业服务费清缴专项整治来啦!

关于开展城区小区物业服务费清缴工作的

通 知

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服务费清缴工作,有效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县文明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区小区物业服务费清缴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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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清缴活动,引导小区居民养成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习惯,同时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不断提高小区业主的满意度和社会认知度,促使全县物业服务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清缴对象

新老城区小区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

实施步骤

清缴工作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2018年8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6月15日-6月25日)

1、利用小区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一封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进行宣传。

2、物业服务企业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分户包保到人,逐户上门服务,并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记录反映的问题。

3、在小区设立意见箱,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

(二)服务提升(6月26日-7月10日)

1、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梳理,属于物业服务合同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物业服务合同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化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对合理意见要梳理上报。

2、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安保巡查、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服务质量,提升业主满意度。

(三)物业服务费清收(7月11日-8月11日)

1、2017年12月31日前所欠的物业服务费,业主须在2018年8月11日之前缴清。

2、对清收后仍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核实业主信息,并及时将欠费业主详细信息报送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督促落实(8月12日-8月31日)

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信息汇总,并将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拖欠物业服务费情况上报至县纪委处理。对所有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小额速裁”程序依法执行。

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小区业主要提高认识,充分意识缴纳物业服务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也是文明素质的具体表现;同时要求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缴清物业服务费,促使本次专项清缴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多,经核实属实的企业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切实为广大业主解决实际问题。

金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金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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